节1: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,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,他们所吃用的,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。
节2: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,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,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。
节3: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:凡献牛或羊为祭的,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。
节4:初收的五谷、新酒和油,并初剪的羊毛,也要给他。
节5: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,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,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。
节6:利未人,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,若从那里出来,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,
节7:就要奉耶和华他 神的名事奉,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。
节8: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,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。
节9:你到了耶和华你 神所赐之地,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,你不可学着行。
节10: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观兆的、用法术的、行邪术的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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