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1:你们是耶和华你们 神的儿女。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,也不可将额上剃光,
节2:因为你归耶和华你 神为圣洁的民,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,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。
节3: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。
节4:可吃的牲畜就是牛、绵羊、山羊、
节5:鹿、羚羊、鮨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黄羊、青羊;
节6: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
节7:但那些倒嚼,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,乃是骆驼、兔子、沙番,因为是倒嚼不分蹄,就与你们不洁净;
节8:猪,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,就与你们不洁净。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。
节9: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: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;
节10: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,是与你们不洁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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