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11:以利加拿往拉玛回家去了。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华。
节12:以利的两个儿子是恶人,不认识耶和华。
节13:这二祭司待百姓是这样的规矩:凡有人献祭,正煮肉的时候,祭司的仆人就来,手拿三齿的叉子,
节14:将叉子往罐里,或鼎里,或釜里,或锅里一插,插上来的肉,祭司都取了去。凡上到示罗的以色列人,他们都是这样看待。
节15:又在未烧脂油以前,祭司的仆人就来对献祭的人说:“将肉给祭司,叫他烤吧!他不要煮过的,要生的。”
节16:献祭的人若说:“必须先烧脂油,然后你可以随意取肉。”仆人就说:“你立时给我!不然我便抢去。”
节17:如此,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华面前甚重了,因为他们藐视耶和华的祭物(注:或作“他们使人厌弃给耶和华献祭”)。
节18:那时,撒母耳还是孩子,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,侍立在耶和华面前。
节19:他母亲每年为他做一件小外袍,同着丈夫上来献年祭的时候带来给他。
节20:以利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说:“愿耶和华由这妇人再赐你后裔,代替你从耶和华求来的孩子。”他们就回本乡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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