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11: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神面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,因为经上说:“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”
节12: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说:“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。”
节13: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(注:“受”原文作“成”)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,因为经上记着:“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。”
节14: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。
节15:弟兄们,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:虽然是人的文约,若已经立定了,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。
节16: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; 神并不是说“众子孙”,指着许多人,乃是说“你那一个子孙”,指着一个人,就是基督。
节17:我是这么说: 神预先所立的约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,叫应许归于虚空。
节18:因为承受产业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应许;但 神是凭着应许,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。
节19:这样说来,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?原是为过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,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。
节20: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, 神却是一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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